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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推免生包括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拟录取的“直博生”按我校博士生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招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
(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2、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3、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8、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所有同学须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以北京大学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专业目录
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北大网上申报
为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我校于2014年9月7日开通北京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yjsy.pku.edu.cn/tjms/)。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除按照以上要求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外,还需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网上提交基本信息的时候请注意申请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深圳)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学生,院系选择需选报“深圳研究生院”(代码047)。9月16日前,申请者须登录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
3、申请材料
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4年9月16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A312房间邮政编码为518055,电话:0755-26035374。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4年9月底补交。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者还应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参加差额复试。
6、被我校接收为硕士生(含本科起点硕博连读生),在2014年10月中下旬,根据我院最新通知进行相关信息确认,未按通知办理手续的同学不予录取。
 
(四)、初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在10月下旬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A栋312房间
邮编:518055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5-26035374;邮件地址:zhaosheng1@ece.pku.edu.cn
        卢老师,联系电话:0755-26033263;邮件地址:zhaosheng2@ece.pku.edu.cn.
 
(七)、其他事项
    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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